2018/11/08 18:26

同性結合 裘佩恩:只是不叫婚姻有什麼不好?

同性結合 裘佩恩:只是不叫婚姻有什麼不好? | 華視新聞
正方代表裘佩恩。(翻攝Youtube)

張原紘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中選會今(8)日下午舉辦公投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電視辯論會,正方派出律師裘佩恩,反方派出律師許秀雯。裘佩恩認為,台灣的社會文化與西方國家不同,台灣的社會尚無共識,不應為同性2人設立「婚姻」,而是應另立專法,保障同性「結 合」及其相關權利,更直呼「到底有什麼不好?」

裘佩恩指出,同性婚姻的爭議、複雜程度比起「廢死」更大;他強調,同婚議題對於台灣社會來說,宛如「10級大地震、火車對撞」,認為目前社會仍無共識,同婚團體卻企圖透過一場大法官釋憲,改變台灣人的法律感情,非常粗糙。

裘佩恩批評,同婚團體僅用人權角度,就希望社會支持,「全世界只有25個國家同性婚姻合法,難道其他國家都違反人權嗎?」;他認為,同性婚姻是否為人權?尚有很大的爭議,台灣社會上還有討論與爭議,台灣是不是要接受同性婚姻的權利。

對於修改民法保障同性婚姻,裘佩恩指出,若要修改婚姻定義,應尊重所有人民的法律感情,相較國外傾向個人主義的法律,台灣的法律傾向保障家庭,這也是通姦罪尚未被除罪化的原因。

裘佩恩認為,台灣與國外的國情、法律、性風氣開放程度都不同,且國外有較多的非婚生子女,相較於中華文化國家對於血緣、家庭、倫理較重視,完全不同。他批評,「影響千年的婚姻文化,如果草率通過,對人民的法律感情是衝突的」。

對於世界上其他國家認為同性婚姻是人權,裘佩恩認為,台灣可以走出自己的路,不需要別的國家說什麼是人權,台灣就需要做什麼調整,強調台灣「是一個有愛的國家、也是尊重倫理血緣的國家。他重申,權衡兩方的利益比較後,為同性結合設立「專法」不是歧視,而是可以保障權利,「只是不叫婚姻」,裘佩恩不禁想問,「到底有什麼不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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