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2 18:55

14日起不得公布民調 違者重罰50萬至500萬元

14日起不得公布民調 違者重罰50萬至500萬元 | 華視新聞
14日起不得公布民調。(資料照)

鄒麗泳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九合一選舉於24日舉行投票,依「選罷法」規定,投票前10天不能發布民調,因此,自14日凌晨零時起,到24日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候選人或選舉民調。

中選會發言人陳朝建指出,14日(週三)凌晨零時起至24日(下週六)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於候選人或選舉民調,此期間不能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如果違法發布民調或引述民調,依據「選罷法」規定,可處以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今年有十個公投案一併在24日舉行投票,但中選會已決議任何人不能在禁制區範圍內從事任何宣傳,也就是,公職候選人在投票日當天依其候選人身分不能從事含公投宣傳在內的競助選活動,至候選人以外的任何人,在投票日當天雖可從事公投宣傳或其他活動(於禁制區外),但仍不能穿插候選人姓名、政黨名稱、標語、旗幟、看板、號次等相關影像、聲音及文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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