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原紘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虐童案頻傳,引發社會公憤,朝野立委都支持要修法,加重虐童刑責。法務部長蔡清祥肯定,加重刑罰有嚇阻作用。行政院長蘇貞昌也表示,會與黨團積極溝通,優先審查。
《刑法》第286條「妨害幼童發育罪」指出,對未滿16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務部研擬修法,提出建議,增訂因而致人於死者,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進黨立委何欣純去年提案修法,要求虐兒致死或重傷,應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為預防其他兒童身心安全再受到傷害,也提出判處10年以上或無期徒刑,確定者應不得假釋,主張此項修法應列入下會期「最優先法案」。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也將提案,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4條,6歲以下弱勢兒童預警篩檢機制入法,此外,還要明定網絡單位成員須主動查訪兒童的生活與照顧狀況,另外,行政院也應整合各部會資訊系統資料庫,從中進行勾稽比對,風險因子越多,就要越優先查訪。
蔡清祥指出,法務部已在《刑法》妨害幼童發育罪中增訂,「凌虐兒少致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全案已送立法院審議;他也指出,在法制上加重刑度,確實有嚇阻犯罪的作用。
蘇貞昌在昨天也表示,將與黨團積極溝通,希望立法院優先審查,盡速三讀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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