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下月可出獄 服刑不到7個月

傅崐萁下月可出獄 服刑不到7個月 | 華視新聞
傅崐萁於去前9月25日入監(資料畫面)

李蘇竣 綜合報導  / 花蓮縣

前花蓮縣長傅崐萁去年因炒股案遭判刑8個月,9月25日入獄。但入獄後聲請依照舊刑法的數罪併罰規定,將2011年的偽造文書案合併,扣除後只剩下7個月。因此傅崐萁最快下個月就可以出獄。

前花蓮縣長傅崐萁去年因炒股案遭判刑8個月定讞,他在去年9月25日入監服刑之前曾高喊「8個月後又是一條好漢」,而傅崐萁的刑期到今年5月24日。日前,花蓮縣長徐榛蔚(傅崐萁妻),和前立法院長王金平一同出席活動,王金平表示,傅崐萁最快在4月18日就可以出獄,屆時會有更多見面機會。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怡仁說明,傅崐萁於去年10月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要求依照刑法舊制裡數罪併罰的規定,與2011年的假離婚偽造文書案合併,共判13個月。傅崐萁的偽造文書案刑期是6個月,雖已繳納罰金,但依法可扣除,總共刑期剩下7個月。

加上傅崐萁在獄中表現良好,可以縮短服刑天數。依據行刑累進處遇條例及施行細則規定,受刑人予以分4級處遇,當月成績達10分者,每執行1個月予以縮短刑期,第3級縮短2日、第2級4日、第1級6日。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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