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案 更一審無罪定讞

馬英九洩密案 更一審無罪定讞 | 華視新聞
(馬英九出庭資料畫面)

李蘇竣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前總統馬英九遭控教唆洩密案,歷經一審無罪、二審逆轉改判刑4月,經最高法院撤銷二審有罪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更審於12日宣判,馬英九無罪定讞。

更一審判決出爐 馬英九無罪定讞

馬英九因涉入司法關說案,遭控洩密、教唆洩密等罪,一審宣判無罪,二審改判4個月有期徒刑,經上訴後,最高法院撤銷判決、發回更審。而高等法院本次更一審判決即為定讞,馬英九確定無罪。

高院更一審審判長張惠立宣判表示,馬英九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之間無共犯關係,馬英九為被動接收黃世銘告知案件內容。張惠立表示,雖然如此,但馬英九當時為公務人員,此舉仍有失職可能,但不構成洩密等罪名,決定判決無罪。

纏訟2年多 馬辦對結果表示欣慰

馬英九辦公室表示,對於判決深感欣慰,這次判決不但攸關個人清白,也有助於確立憲法上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讓國家領導人可以依法治國。但馬辦也批評全案審理兩年多來,檢察官對於馬英九構成犯罪的具體行為始終解釋不清,猶如「先射箭再畫靶」,質疑浪費司法資源。

2011年間,時任檢察總長的黃世銘偵察柯建銘涉嫌司法關說案,當時他向時任總統馬英九私下報告案情,馬英九也將案情轉告前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在馬英九卸任後,柯建銘提出自訴,控告馬英九洩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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