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案 高院更一審無罪定讞

陳又寧 施幼偉 莊雨潔 報導  / 台北市

前總統馬英九,纏訟六年的洩密案,高院更一審今(12)日判無罪定讞。案情從一審獲判無罪,到高院改判4月徒刑,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更一審判無罪的理由,主要是因為法官認定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跟前總統馬英九並無共犯關係,馬英九是被動取得這些資料,因此獲判無罪,判決結果出爐,馬前總統感謝司法還他清白,柯建銘則痛批是憲法悲歌。

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官司纏訟六年,如今高院更一審,馬英九獲判無罪,結果一出,馬英九透過基金會表示,判決終於還給他清白。

回顧整起事件,6年前特偵組偵辦立法院前院長長王金平,和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的司法關說案,馬前總統聽取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報告後,告知當時的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一審馬前總統主張,行使憲法賦予的「院際調解權」,獲判無罪。

但到了高院二審判4個月,可易科罰金12萬,馬英九上訴到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更一審結果法官認定,馬前總統跟黃世銘無共犯關係,是被動取得資料才無罪定讞,值得一提的是,這一次的判決結果,也和大法官前年做出釋字752號解釋有關。

針對一審無罪、二審判有罪的被告,應給予被告一次救濟機會,促成立院修法改為得上訴最高法院,讓馬英九成功上訴,但面對判決結果,柯建銘則痛批是憲法悲歌,而另外一位相關人,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針對判決,倒是沒有太多回應。

然而,洩密案雖無罪定讞,但後續還有更大條的三中,和舊中央黨部交易案,都還等著馬前總統出庭受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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