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韓投票遭錄影監視怎辦?檢方:覺得被侵犯可報警

罷韓投票遭錄影監視怎辦?檢方:覺得被侵犯可報警 | 華視新聞
(資料照)

徐筠庭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罷免高雄市長韓國瑜投票將在本週六舉行,為了維護投開票秩序,並保障民眾投票的權利,高雄地檢署及橋頭地檢署今(3)日召開聯合記者會,說明當天投開票所內外相關違法行為的處理原則。檢方強調,民眾不論支持或反對罷免,都要共同遵守投開票秩序,若有妨害或擾亂秩序等不法行為出現,經檢警查證屬實,一律依法究辦。

罷韓將登場 檢方成立因應小組應付突發狀況

高雄地檢署及橋頭地檢署表示,已針對當天罷免案投票組成因應小組,由高雄地檢署檢察長莊榮松與橋頭地檢署檢察長洪信旭共同擔任召集人,並指派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穎芳、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謝肇晶擔任執行秘書。二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將於投票當日分別率領檢察官進駐,以迅速因應投、開票期間可能發生涉及刑事責任之各種突發狀況,防止事態擴大,確保投開票順暢進行。必要時由檢察長召開小組會議指揮調度。

直播「監人」有違法嗎?檢:感覺被侵犯可報警

至於如果有民眾在投票所外錄影、直播,做出「監人」行為,是否涉及妨害投票?雙檢指出,投開票所四周30公尺外可做任何事,當然包括錄影、直播,或坐在投開票所外「欣賞排隊人潮」,或有民眾想自拍記錄自己首次投下罷免票,都在容許範圍內。不過檢方強調,檢警會在投開票所監控投開票的狀況,若有民眾刻意對選民拍照或攝影,甚至讓選民感覺被侵犯的話,可隨時報警由警方及選務人員進行處置,確保投開票過程順利。

高雄地檢署及橋頭地檢署再次呼籲,民眾不論支持或反對罷免,均應秉持和平、理性的態度,共同遵守投開票秩序,切勿心存僥倖。倘有妨害或擾亂投開票秩序之不法行為,或暴力、故意挑釁他人意圖滋事者,經檢警查證屬實,一律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檢方今也透過新聞稿列出當天突發狀況之詳細處理原則:

一、投開票所內: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或其他不正當行為等且不服選務人員制止、令其退出;亮票、攜出罷免票、於投票所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等,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5條、第106條第2項、第108條第1項、刑法第148條究辦。

二、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對於喧嚷、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而仍繼續者,或以其他方式妨害擾亂投票秩序,甚至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之人,依其行為態樣分別適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8條第2項、刑法第142條或第147條查辦。

三、投票所四周30公尺外:不論直接或間接,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之不法行為,如:叫囂、辱罵、監控、恐嚇、施以不法腕力等,按情節輕重,依《刑法》第142條或第147條究辦。

四、其他涉及刑事責任之妨害投、開票秩序部分:依其違法態樣,分別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刑法》等偵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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