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黨將徐永明除名 黃捷:陳志明也應自請處分

建議黨將徐永明除名 黃捷:陳志明也應自請處分 | 華視新聞
(翻攝黃捷臉書)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高雄市議員黃捷面臨罷免危機,現在黨內也出現前主席、立委徐永明疑涉收賄的案件,罷捷的團隊曾經也要求她要「踹共」,對此黃捷金(4)日終於在臉書上發文,她認為雖然有沒有罪尚未確定,但面對黨內不應該要鬆懈,建議黨的紀律委員會要將徐永明除名,她也認為「黨秘書長陳志明發言不慎,也要自請處分」。

徐永明涉貪 黃捷建議「立即除名」

黃捷表示:「本黨前主席涉貪一案,今日下午台北地院表示犯罪內容涉及期約行為,但是否有金流往來證據仍不明確,裁定80萬交保,本黨紀律委員會已通知前主席徐永明於8月5日到會說明。徐永明當時作為本黨推薦之不分區立委,竟與不恰當人士接觸並有收賄之約,對此,我呼籲時代力量紀律委員會予以除名,以示公信」。

黃捷解釋:「時代力量一直以嚴格高標準自居,如今爆發受賄案,對黨公職和支持者都是一大打擊。當然,有沒有罪、是否受賄,要交由司法來判定,最後定罪前都不宜妄下定論;但面對黨內,我們不應慶幸或鬆懈,而是應藉此機會痛定思痛,拿出嚴肅的態度,加以檢討、加倍努力,重拾人民的信任」。

批陳志明發言不當…黃捷認為「應自請處分」

黃捷指出:「這幾天,我確實感受到黨中央處理此案的瑕疵,從第一時間稱『今天放假』未即時回應止血、撤換主席,而後提出軟弱的聲明,紀律委員會做出和去年高潞案不同標準的懲處,接著本黨秘書長陳志明『借錢發薪水』的失言,都加速地重創黨的聲譽」。

黃捷說:「其實在黨員社團貼文前,秘書長就有在黨中央與議員群組中發表類似言論,我當時便告知這樣的說法不妥,但秘書長仍執意為之,造成黨的形象嚴重受損,更模糊焦點,我認為黨秘書長應該要自請處分,負起相對應的政治責任」。

黃捷表示:「黨內有人還在震驚、有人不敢置信,但無論如何,永明涉案的當下就已經讓黨抹上污點,一旦信任被瓦解,重建就很難,也因此,即便再相信他的清白,都需要就政治責任面從嚴辦理,才有跨步前進的可能。時力什麼時候能夠重生?沒有人知道,至少我們現在還在努力,延續時代力量存在的意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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