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佩華 張肇元 報導 / 台北市
國會跨黨派立委集體收賄弊案,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在內,總共七名被告,以行賄和收賄罪,被法院裁定收押禁見,住進台北看守所。蘇震清和廖國棟,編號連在一起,分別是2976和2977;他們兩人都涉嫌收受李恒隆賄賂,對經濟部官員施壓、修訂公司法,涉及貪汙的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高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重罰一億元。
攻佔議場,國民黨攻佔立法院議場、出動鐵鍊,立委陳超明和廖國棟,還拍照留念。一個多月前,還把鐵鍊掛在肩上,擋住議場出入口,沒想到束縛的枷鎖真的來敲門,兩人涉嫌收賄,都被羈押禁見,委員跟一般收容人沒兩樣。台北看守所副所長林建昌說:「羈押被告我們是不可能讓他獨居的,所以我們就配住剛剛所提的就是,一些案情比較單純是有2到3位。」
蘇震清和廖國棟,涉嫌收受李恒隆賄賂,利用職權對經濟部官員施壓,修訂公司法,涉及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重可判無期徒刑。律師李岳洋說:「因為他如果有對這個第三人去做施壓的話,那他就有可能去跟這個第三人,去做一個串供的行為,所以必須要把他羈押起來,去做一個證據的保全。」
七名被告中,唯一被交保的前立委徐永明,法官認為他雖然曾答應要幫忙,但沒有證據顯示有收受李恒隆賄款,所以只能認定他期約收賄尚未收款。律師李岳洋說:「事發當時跟現在比較近所以證據的掌握,檢方或是院方他們都認為說,可能掌握上來講的話比較清楚,所以比較不會有晦暗不明的情況,所以沒有保全的必要。」
太流前董事長李恒隆,請來大牌律師杜英達,陳超明也找了陳守煌,卸任高檢署檢察長轉任律師,其他被告也都選定檢察官法官出身的律師,但承審法官朱家毅審過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學運分子占領行政院、還有太陽花女神劉喬安的仲介賣淫等矚目案件,被告想脫身可不容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