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今(11)日上午立法委員賴品妤、數位女力聯盟(Women In Digital Initiative,WIDI),共同邀集各黨派關心數位性別暴力受害者權益的立委,包含林宜瑾、林楚茵、陳秀寶、范雲、吳思瑤、葉毓蘭、王婉諭、賴香伶等,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共同對行政院性平處提出四大呼籲,包括前瞻性地觀見數位性別暴力的多樣性、分類與定義應與時俱進地滾動式修正、創造數位環境性別友善多元討論環境、推動數位性別暴力防治政策行動綱領,並期待得到政府善意的回應。
數位性暴力樣態多! 賴品妤:政府有教育宣導責任
立法委員賴品妤表示,肯定行政院對於數位性別暴力防制的作為與溝通的態度。但自己常常接到網路數位性暴力犯罪受害者的求助,包含網路跟蹤、訊息騷擾、散布私密影像、未經同意竊取他人隱私資訊等許多目前法規上很難具體囊括所有網路性暴力犯罪樣態。政府有責任先承擔一個教育與宣導的概念,必須讓民眾還有相關各部會都能對「數位性別暴力」的樣態、可能發生的狀況等等,有一個基礎的概念,才能進一步談防範和性別教育。
賴品妤表示,去年已在立法院陸續提出「未經同意散布成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草案」、「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性隱私影像侵害犯罪防制條例草案」等防制數位性犯罪的相關法案,未來也會持續和行政院傳達我們的想法,並與其他有共同目標的委員一起努力推動政策落實。
散布私密影片、數位跟蹤 WIDI:科技遭濫用
數位女力聯盟WIDI指出,行政院發布的數位性別暴力類型過於限縮且缺乏細項分類,將導致許多暴力行為因定義模糊而未被囊括在內,並不利於保護受害者。此外,加害者可能運用網路直播、Airdrop、智慧型設備、AI技術等新型態科技散布性私密影像或數位跟蹤騷擾。然而,行政院的分類中卻未囊括上述暴力行為,將難以避免科技遭有心人士濫用、成為數位性別暴力的犯罪工具。
數位性暴力分5項 WIDI:盼政院護受害者權益
數位女力聯盟WIDI表示,考量現今網路生態,將虛擬世界中可能發生的性別暴力細分為五大項,包括:「一、基於性別的隱私權侵害。二、基於性別的仇恨言論與行為。三、數位性騷擾與虛擬性侵。四、數位人口販運性剝削。五、基於圖像影音的濫用。」此種分類方式涵蓋虛擬遊戲分身性侵、數位招募引誘、loT-relate親密關係暴力等多元性暴力類型。數位女力聯盟WIDI希望,能藉此補足行政院版本的缺口、保障受害者權益。
陳秀寶:虛擬世界的傷害對受害者是真實殘酷的存在
立法委員陳秀寶指出:「科技永遠走在制度的前頭,數位暴力存在會隨著科技進步不斷地改變其樣態,且虛擬世界的傷害對於受害者是真實且殘酷的存在,因此我們應該要建立性別多元友善的數位環境。陳秀寶表示,未來將會在教育文化委員會繼續努力推動,希望有朝一日能預防每一件性別暴力的發生;並且擁抱每一個不同立場的人。」
籲法案列優先 吳思瑤督促政院提出院版
立法委員吳思瑤指出,過去曾沒有性騷擾、性侵害的概念,女生遇到事情只能說自己「被欺負了」。後來經過努力,才有性騷擾防治法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現在,台灣社會對「數位性別暴力」的了解不深,有相關的懶人包,是開啟社會討論和正確認知的好契機。她表示,將會提出自己版本的「性私密影像侵害防制條例」和「跟蹤騷擾防制法」,且督促行政院提出院版,展現國家重視,吳思瑤並呼籲將這兩個法案列為年度優先法案。
數位性暴力跨國存在 范雲:涵括各種性傾向、年齡
立法委員范雲以自己協助多時的「多名知名體育選手性私密影像外流」陳情案為例,指出傳統的性別暴力,加上數位科技進步後所帶來的快速、廣泛、長時間、跨國界的數位傳播,所演變成的「數位性別暴力」,其傷害遠遠大於過往;且受害者包含各種性別、性傾向與年齡。立委范雲強調「陌生和輕忽正是數位性別暴力的溫床」,大家都不希望「N號房事件」在台灣發生。她肯定行政院性平處推出這份「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定義、類型及其內涵」,但後續如何將概念落實在各部會的日常施政中,帶領民眾正視數位性別暴力,才是重要關鍵,范雲將會持續監督。
官員應經訓練 葉毓蘭:確保他們和受害者站一起
立法委員葉毓蘭表示,一但有性私密影像外流,外界常常檢討的被害人大於加害者;受理案件的官員,經常也對這個問題陌生,導致被害人求助時經常受到許多的輕忽與敵意。根據婦女救援基金會2016專刊指出,性私密影像外流以「前任、現任伴侶」為大多數,「雙方合意拍攝」或「被害者的自拍」佔48%,最終影像有約45%遭到散布,這表示拍攝當下經常是同意的,且是有信任感、熟悉的對象,這導致外流事件後極難處理。因此相關的立法、管制、宣導必須要有性別敏感度。葉毓蘭說,為此已在立法院提出「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並強調處理性私密影像外流的官員,應具有性別平等相關業務經驗專業,且受過性平訓練,以確保相關官員可以跟受害者站在一起。
王婉諭:數位性暴力是重要的社會大眾教育工程
立委王婉諭表示,「數位性暴力」一直以來被沒有被很清楚的歸納、描述,因此社會大眾,甚至受害人本人,難以使用具有共識、共同的語言來描述並理解這個經驗。因此,數位女力聯盟所建構的數位性暴力內涵,實為重要的社會大眾教育工程,使大眾能提升對於數位性暴力犯罪的基礎認識,例如,其中清楚定義了「性勒索」、「未得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以性私密影像為控制手段」等,這些常見於網路誘拐兒少騙取性私密照片的危機,加以清楚定義後,更能提升大眾對此現象的理解與防範。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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