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義祥「過失致死」害49命最高判5年 蔣萬安提修法

李義祥「過失致死」害49命最高判5年 蔣萬安提修法 | 華視新聞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資料照片)

朱培妤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鐵太魯閣號日前因為撞上滑落邊坡的工程車,釀成49人死亡、超過200人受傷的重大事故。肇事主嫌李義祥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但依據《刑法》過失致死罪責最高判5年,引起許多討論。國民黨立委蔣萬安率先提出修法,將提高過失致死量刑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過失致死最高判5年惹議 蔣萬安率先提修法

因工程車滑落邊坡,害太魯閣號出軌的主嫌李義祥,日前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但過失致死最高刑責為5年,蔣萬安表示,本次太魯閣號事故,所承辦的花蓮地檢署檢察長俞秀端也坦言刑責太輕,他認為,立法機關責無旁貸,應儘速修法解決問題,讓「加害者」負起責任,才能還給罹難者及家屬公道。

蔣萬安說,自己在2019年就曾提過修法希望加重過失致死罪的刑責,因為更早之前的八仙塵爆和台南維冠大樓的不幸事件,最終應負責被告僅能判5年,承審法官清楚在判決裡指出,問題在於法律規定的「刑度太輕」,應透過修法解決。這次他也再次提案,希望透過修法提高過失致死罪之刑度,未來讓過失情形嚴重、侵害法益重大的行為人,得到應有的制裁。

蔣萬安也說,現行過失致死罪與竊盜、侵占罪判刑至少5年以下相比,凸顯我國刑法重財產、輕人命,因此自己提出修法,提高過失致人於死者量刑,改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據了解,法務部也認為,涉案者應罪責相當並兼顧人民感受,已召集《刑法》研修小組討論,將修法草案送至行政院審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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