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瑩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第二選區立委補選期間,國民黨候選人顏寬恒的競選影片,使用到媒體人周玉蔻主持的電視節目圖片和聲音,周玉蔻認為影片中有她的招牌聲音「嗯哼」做為背景聲,還盜取她的圖片,影射她是造謠抹黑者,向顏寬恒提出違反《著作權法》及加重誹謗罪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檢察官認為周玉蔻,沒有著作權無權提告;另外,顏寬恒的競選影片,是為了澄清自身權益,沒有誹謗犯意,予以不起訴處分。
前立委顏寬恒競選影片說:「短短60天新聞報導網路留言通訊軟體,總共10萬多筆的造謠跟抹黑。」在立委補選時的競選影片中,用到周玉蔻的電視節目畫面,被周玉蔻提告,違反《著作權法》及加重誹謗罪告訴,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檢察官認為,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玉萍說:「顏姓被告經檢察官偵查終結後,認為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周玉蔻認為影片中,有她的招牌聲音嗯哼做為背景聲,還盜取她的圖片,影射她是造謠抹黑者而提告,不過檢察官認為周玉蔻,沒有著作權,節目的著作權屬於電視台,因此無權提告;另外,顏寬恒的競選影片,是為了澄清自身權益,並沒有誹謗犯意,予以不起訴處分,而記者致電給媒體人周玉蔻,想要針對此事訪問,周玉蔻一聽到是媒體來電,只說沒意見,另外記者詢問顏寬恒,他則說先不回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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