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爆料報告涉抄襲 張善政:依法可重製!

林琬瑜 薛松乾 吳權原 報導  / 桃園市

國民黨桃園市長候選人張善政,研究案抄襲爭議再爆新事證,在張善政3年計畫的2009年1740萬元子報告中,60頁內容將近一半,疑似複製貼上NCC委託「工研院」執行的報告,張善政今(5)日上火線駁斥抄襲,表示自己做事光明磊落,根據著作權法可重製,不過對手鄭運鵬則是痛批張善政「沒有反省的誠意」,與其討拍不如跟全民說清楚。

對照兩者內容,介紹網際網路設定,以及服務的段落,幾乎一模一樣,被質疑抄很大,桃園市長候選人(民)鄭運鵬說:「複製貼上的比例跟內容,而且不加註附註甚至是複製貼上,政府本來的委託案,這個是一個很不可思議的事情。」桃園市長候選人(國)張善政說:「NCC有一份報告,剛好是跟這一個題目有關係,所以我們就去引用,但是我要特別強調這不是抄襲,著作權法的第五十條第五十二條,有興趣朋友可以看一下,我們這個引用是完全合法的。」

強調引進新資訊不是抄襲,只是攤開當時張善政掛名的研究案,農委會契約上頭,清楚寫上交付的報告中,內容不得有抄襲,瞟竊或侵害智慧財產權情事,對手鄭運鵬認為張善政,該好好反省檢討,桃園市長候選人(民)鄭運鵬說:「他在這些上面討拍,不如說跟我們一樣,光明正大的把這些5736萬研究案,把所有資料跟媒體公布。」

桃園市長候選人(國)張善政說:「我光明磊落沒有什麼地方需要反省,反倒是他(鄭運鵬)挺抄襲,(農委會)它應該先回去檢討,當年蘇嘉全主委的時代,這個計畫為什麼可以通過當時的驗收。」

張善政砲火猛烈,反嗆該檢討的是鄭運鵬,還有當時主政的農委會主委蘇嘉全,事隔10幾年的研究案,現在主政的農委會並不清楚,強調每個研究計畫都有當年結案流程,會不會重新回溯研究案內容,會再視檢舉內容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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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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