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收到租金補貼?內政部提醒合格戶補件 否則恐丟資格

還沒收到租金補貼?內政部提醒合格戶補件 否則恐丟資格 | 華視新聞

鄒宗良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行政院今(111)年7月推動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強調符合資格者皆補貼,第1、2梯次已於10月底截止申請,經濟社會弱勢戶限定的第3梯次持續辦理中。內政部表示,第1、2梯次約有32萬戶提出申請,扣除不合格及撤銷案件約4萬戶後,合格戶約28萬戶,自10月3日起已陸續撥款。內政部提醒,尚未收到補貼的民眾,請留意補件公文,並儘速聯繫營建署。

補件通知多管齊下 請民眾注意相關訊息

內政部指出,目前尚有5.4萬戶經連繫未接聽電話或尚未依e-mail通知信完成補件,請民眾留意若有02-8995或02-8771開頭的未接電話,可能就是審查人員的來電,也請先檢查是否有補正通知e-mail,如有疑問請盡快聯繫補正通知上的審查人員。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補件原因涉及只缺租約或租期不符者占多數,經多次聯繫未果,將依規定先核發核定函,合格戶最晚需於核定函收到的3個月內補附租約,經審查符合規定者才可補貼。

善用補件管道 未補件者恐無法獲得補貼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補正方式包含網路(線上申請網站的進度查詢功能)、傳真(02-89955068、02-89955069)或郵寄(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內政部營建署收)方式,請民眾收到通知後儘速完成補正,以維護自身權益。

內政部強調,經電話或e-mail通知仍未回覆,又未於收到紙本通知之3個月內補正者,將可能喪失資格。若民眾有任何疑問,可主動洽營建署詢問與釐清,審查人員電話可透過線上申請網站進度查詢功能查詢。

內政部最後補充, 7至8月申請租金補貼通過者,已自111年10月起核撥補貼金額,9至10月申請租金補貼通過者,已於11月起核撥。

世足看華視>>>

點我看更多華視新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