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院認"無羈押之必要" 蕭景田1500萬交保

王韻筑 江煜文 報導  / 台北市

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7日下午再度開羈押庭,開庭約1小時,蕭景田再度逃過羈押,而交保金提高到1500萬,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士林地方法院認定雖有逃亡事實,但因為他自行到案,認為「無羈押之必要」,不過士林地檢署不到2小時火速提出抗告,提到蕭景田案發後先逃逸,到案後說法又避重就輕,顯然畏罪避刑,更可能有實質影響證人的機會,能否躲過羈押恐怕得開庭再戰。

面對提問老樣子不願開口回答,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二度開羈押庭,再成功交保盼望回家過年,但蕭景田這次保金提高到1500萬, 蕭景田委任律師王昌鑫說:「之前的800萬以後,今天再加保700萬元,而且命令限制住居,同意蕭先生具保。」3日時遭到通緝的蕭景田自行到案當時以800萬交保,他涉嫌透過樁腳以6千到1萬元不等價格買票,請求里長支持新科台北市議員林杏兒,去年12月30日他的住家遭檢方搜索,蕭景田竟翻牆落跑未到案被通緝,檢方日前抗告成功,開庭約一個小時法官認定雖有逃亡事實但因他自行到案,認為「無羈押之必要」,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以及保金增加到1500萬。

開庭結束後,蕭景田與律師就被換到其他法庭,疑似要避免和其他人接觸,但士林地檢署不到2小時隨即再提抗告,認為蕭景田案發後先逃逸又說不出正當理由,說法更是避重就輕顯然畏罪避刑,更可能有實質影響證人的機會,躲不躲得過羈押恐怕還得開庭再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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