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6連霸議長涉貪遭起訴 另涉案8人緩起訴

張至人 李詩健 陳能振 報導  / 澎湖縣

澎湖縣連霸議長劉陳昭玲,今年3月爆發貪疑雲遭羈押禁見至今,週一澎湖地檢署宣布偵查終結,並公布5大罪狀,包括澎湖車船處預算以及人事案,干涉文光國小校護、消防局、衛生局等人事,收受10萬到100萬不等的賄賂款項,罪證明確對劉陳昭玲與陳姓機要書2人提起公訴,至於違建圖利部分則獲不起訴,另外涉案8人則獲緩起訴處分。

去年底風光當選,澎湖縣六連霸議長劉陳昭玲,卻在今年初爆發貪疑雲,從3月羈押禁見至今,澎湖地檢署週一宣布偵查終結,澎湖地檢署主檢蘇恒毅說:「(劉陳昭玲)長期擔任議長以及議員身分,要求縣府局處首長,遷就其個人意志進行人事安排,事後再向行賄者索求賄賂。」

將劉陳議長以及涉案陳姓機要書提起公訴,澎湖地檢署也公布劉陳昭玲5大罪狀,106年到110年間干涉衛生局、消防局以及車船處人事案,收取10萬到36萬不等的「回饋金」。108年徐姓署立澎湖醫院護理師職位遭裁撤,找上劉陳昭玲關說希望能留在馬公上班,劉陳昭玲3月要求時任謝姓教育處長,研議文光國小校護增聘徐姓護理師4月錄取成為校護,事後護理師將100萬元交給陳姓書,再轉交給劉陳昭玲。

109年施壓時任賴姓車船處長,以15萬元購買市價僅2萬元的二手名牌包,換取劉陳支持通過車船處「交通船養護」預算案,車船處長也在事後交付15萬元現金,給陳姓機要書再轉交給劉陳昭玲。澎湖地檢署主檢蘇恒毅說:「其餘八名被告,則分別諭知,以5萬元到至30萬元不等之金額,為緩起訴處分。」

另外劉陳昭玲涉及的違建圖利案,經調查因主觀犯意與客觀行為,不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事務圖利罪規定之「違背法令」,而獲不起訴處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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