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金門縣
金門「110年度振興券」敲定10月1日開始發放,縣長楊鎮浯偕副縣長李增財、建設處長陳祥麟、財政處長孫國智及民政處長蔡西湖召開記者會表示,今年考量疫情情況,民眾荷包緊縮,所以縣府經過內部討論後決定逕發民眾價值新臺幣3千元振興券,而且為造福地區小型商家,新增加面額100元振興券,每份由10張面額100元及4張面額500元組成,預期可帶動地區至少新臺幣4.2億消費產值。
楊鎮浯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地區經濟至今近20個月,去(109)年七月縣府就曾於疫情趨緩時發放金門1+1振興券刺激內需消費,以成果來看是有達到政策目的,在今(110)年疫情再次爆發之際,府內即有規劃再發放的討論,因設計係以振興地區經濟出發,爰仍採以「設籍金門民眾」為施行對象,也限「金門地區商家消費」。
楊鎮浯提到,民眾曾有疑問為何不直接發放8000元紓困金?紙鈔為國家法定貨幣,人民自得依需求交易商品,政府無法限制流通地區與期限,為提升「金門地區、短期」消費氛圍、協助地區商家度過景氣低谷,爰發行110年度金門地區振興券,並考量縣民家庭通常為社會產經勞動力,收入難免受疫情影響,故今(110)年經研議後除先核發5000元紓困現金,並再發予3000元振興券,期望透過民眾的消費行為,對商家收入也有所助益。
至於民眾關心的如何領?怎麼用?縣府表示,今年仍透過民眾熟悉的村里辦公處家戶配酒模式發放,同時在去(109)年金門1+1振興券辦理經驗基礎上,滾動式修正代領機制。今(110)年為極大化流通金額、縮小民眾群聚村里辦時間,規劃優先發放流程,簡化領取及核銷作業,加快領取速度。但本府於發放後仍會隨機抽樣委託他人領取縣民是否有確實領到票券,確保委託人權益。
縣府補充有關商家核銷的資訊表示,為避免振興券只流入大型量販連鎖店等特定商家,今(110)年仍保留核銷限額機制,但也依民眾及商家使用票券回饋,上調開立統一發票商家計畫期間限額900萬元(以6個月核銷計算),上調免開立統一發票商家為每月新臺幣15萬元,讓民眾更好用。
針對票券的防偽,縣府指出,本次「振興券」是由財政部印刷廠負責印製,具有印製防偽票券豐富經驗,也告知大家幾個防偽小撇步:
1.【看】振興券隨機分布紅、藍兩色纖維絲。
2.【掃】請掃瞄右上方QR-code則會出現驗證碼畫面。
3.【刮】可以使用硬幣,在背面「金門縣政府」圖案上方刮擦則會出現特定圖紋「KINMEN」字樣。
縣府也說明今年振興券辦理目標是改善地區商家經濟收益,故限制票券不得用於購買家戶配酒或於金酒寧山庫批酒。此外,目前國內Delta變種病毒蔓延情況不明,縣府絕對秉持「防疫優先」的嚴謹態度,如有必要,會視後續疫情警戒等級調整發行、流通、核銷及適用狀況,以回應實際需求,讓金門振興券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益。希望政府和民眾都能在遵守防疫政策下安全領用票券,同時促進地區消費。
金門縣政府110年振興券發放及核銷作業重點:
(1) 誰可以買:以110年7月20日設籍於金門的全部鄉親。
(2) 優惠在哪裡:價值新臺幣3千元振興券(面額100元十張、面額500
元四張)。
(3) 領取時間:10月1日至3日於各村(里)辦公處請領(以各家戶收到通知單地點為主)。
(4) 攜帶用品:印章、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5) 怎麼代領:代領比照家戶配酒機制,代領人得出具本府建設處官網公告之「金門縣政府振興券代領切結書」佐證。
(6) 振興券流通時間:110年10月1日起至111年4月30日止。
(7) 怎麼用:金門地區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全部實體商店都可消費使用(期望帶動本縣所有商家銷售的考量下,將不限制使用產業別)。
(8) 使用需知:振興券不得儲值,並不得用於購買家戶配酒及寧山庫批酒,限在金門地區用。
(9) 店家核銷:為避免振興券只流入大型量販連鎖店等特定商家,今(110)年仍保留核銷限額機制,但也依民眾及商家使用票券回饋,上調開立統一發票商家為計畫期間限額900萬元(以6個月核銷計算),上調免開立統一發票商家為每月新臺幣15萬元,核銷可於規定期間至各鄉(鎮)公所窗口辦理。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