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東志殺人滅屍案高雄地院公開宣判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這項宣判是上午十點在高雄地方法院大禮堂舉行,由於對外公開,法庭內外擠滿了關心好奇的民眾。徐東志被帶進法庭時,顯得面色凝重、形容憔悴。周審判長率同兩位推事(法官)和書記官進入法庭後,立即宣讀判決書。

  判決書中指出,兇嫌徐東志心狠手辣,從65年元月至今年(72年)元月間,共殺害了七名男女,一再破壞社會秩序及公共安全,有永久自社會中隔離之必要;應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生。這項宣判是依連續殺人、妨害家庭、偽造文書、贓物、詐欺等五項罪名,而將徐東志定刑。徐東志聽完死刑的宣判後,表情木訥、不發一語地被法警帶離法庭。

  「徐東志殺人滅屍案」自今年3月26日爆發後,警方立刻成立專案小組調查。5月9日由檢察官起訴、移送之後,高雄地方法院以「速審速決」的原則,經過一次調查庭、一次辯論庭,於今日宣判後,此案終於告一段落。同時,也對社會大眾作了明確交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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