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民國六十一年冬天,中學理化老師唐震寰因被人黑吃黑,計誘該吃錢的家長小孩做為談判籌碼,因而涉嫌「老師綁架學生」並向家長勒索,此事件轟動全台灣,為人師表做出不被當時社會價值允許的行為,在法官的堅持及輿論的重壓下,老師被判處死刑,更審後改判無期徒刑。
唐震寰在獄中深自反省,致力於寫作,創下了台灣獄政史上多項空前紀錄,包括:連獲四屆國軍文藝金像獎、中篇小說首獎及銅像獎,也創下受刑人版稅需繳所得稅的先例。除此之外,他的小說被改編成電影,成為海內外的暢銷書。
民國74年,服刑十二年又八個月後,獲得假釋。走出監獄,重回社會,開展他的另一段人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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