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設施保衛戰

劉英欽 李中恩 報導  / 新北市

  買房子是一門學問,很多人買房子不僅看房子的本身,同時也是被建商所規劃的公共設施所吸引,但是在房子買了之後,卻又發現公共設施被剝奪或是變更,因此引發了許多的糾紛,本節目曾經報導過有關於社區公共設施爭執的問題,引起了台北縣社區廣大的迴響,目前北部地區這些因為公共設施產生爭執的社區,已經組織成了社區聯盟,結合了大約兩千戶的居民,一起為爭取自身的權益而努力,就在最近,他們又有一連串的抗爭活動,也顯示了公共設施的問題,依然沒有解決,本單元繼續追蹤三個社區的問題,分別代表了三種不同的糾紛典型,可以做為想要購屋者的參考。

  八月二十七日上午十一點左右,台北縣汐止鎮迎旭山莊大門口,聚集了一百多名社區居民,他們以人牆和車陣阻止建設公司運材卡車,經由社區道路進入社區裡面構工,因而引發社區道路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執問題。

  類似迎旭山莊這樣有關道路使用權的爭執,只是社區公共設施權益戰爭的一小部分而已,整個台北縣有關社區公共設施的爭執,已經使得全縣七個社區,將近兩千戶的居民結合成為「社區聯盟」,為社區的公共設施權益,與地主和建商展開有組織的抗爭活動。

  八月二十八日下午,也就是迎旭山莊抗爭活動的第二天,來自社區聯盟的兩百多位居民,來到台北縣議會陳情抗議,一方面來聲援質詢的縣議員,一方面也向縣政府有關單位官員施壓抗議。接連兩天的抗爭活動,使我們不得不承認,社區公共設施的爭執,已經到了相當嚴重的地步了。以這一次,也參與社區聯盟的汐止國家公園別墅為例,這個建於群山環抱的山坡地上的美麗社區,環境相當優美,而社區裡面擁有漂亮的游泳池、網球場和籃球場,更讓路過的行人羨慕,但是原本美麗的公共設施,如今已經被破壞得面目全非。

  國家公園別墅公共設施的紛爭,是一個典型的案例,地主和建商,當初以美麗的公共設施做為招徠,經過十幾年的時間,地價翻漲了幾百倍,從一坪二十元,暴漲到目前的幾萬元一坪,在暴利的誘引下,想盡辦法要把公共設施土地收回,再蓋大樓出售,在情理上地主和建商當然理虧,而在法律上,就成為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角力。

  買賣契約如果有記載,當然可以獲得司法保障,但是十幾年前的買賣契約,卻很少將公共設施的所有權和使用權記載清楚,如今要尋求司法的保障也就困難重重,但是當時建商都會在宣傳單上,把公共設施加以渲染,而住戶也確實因為這些宣傳而心動,下手買房子,這些宣傳單有沒有契約性的法律效力呢?

  緊鄰著國家公園別墅的長青山莊,也是這一次社區聯盟抗爭行動的一分子,他們抗議的原因是,山莊本身地形陡峭,建築物蓋得密密麻麻,社區本身擁有的空地和公共設施,本來就相當有限,想不到地主和建商,還要把這些陡峭的邊坡綠地,和公共設施土地轉賣加蓋,目前山莊裡面有兩塊這樣的邊坡地,正被拿來加蓋成五樓建築,建築背壁緊貼著山壁,房屋縱深還不到四公尺,其中一棟更直接蓋在山溝洩洪的涵管上面。這一條洩洪涵管的上方是一個籃球場,這是社區裡面僅有的還在使用的一個公共設施,但是這一塊土地目前已經轉賣給建商,準備在籃球場上蓋一個十層高樓,而基地下面也是涵管,這個球場是蓋在山溝所流的水下來,經過涵管。

  除了這個涵管基地之外,另外這一處,原本要規劃為法國式公園的空地,也已經落入建商手中,準備蓋大樓,而這是一個水流更為激湍的山溝地。

  目前一些產生糾紛的社區公共設施案件,都只能從私權上加以考量,也就是以當初的買賣契約做為主要根據,因此對於社區住戶的權益保護較為不足,但是我們拋開所有權與使用權的爭執不談,單單從安全問題和景觀權利上,就可以看出社區居民的權利,確實已經被剝奪到了難以忍受的程度,而在這一場力與情理的角逐之中,使我們感慨,法律所能扮演的角色竟是如此的有限,也希望政府能體認出,廣大社區居民對公權力的懇切呼籲。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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