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路上送去坐牢

陳重遠 王健強 報導  / 台北市

  有一名快遞業務員,七年前走在路上,遭警方盤查後,居然無故被以盜匪罪移送,還坐了八百多天牢。不過這個案件因為查無實據,當事人最後被無罪釋放,還請求冤獄賠償,法院今天判賠兩百五十二萬元,當事人認為終於可以還他公道了。

   在列祖列宗前獻上了三隻香,欣慰的告訴去世的父親,你的寶貝兒子是清白的。七年前走在街上,朱銘雄無緣無故地被警察帶走,用刑求硬是要他承認強姦強盜等罪名,還對外發布說他是中山之狼,二審時還被判了死刑,送進死牢,這個時候朱銘雄的父親得知兒子判了死刑,竟然傷心過度,舊病復發離開人間,平白無故坐牢八百四十二天之後,法官判他無罪,並且國賠兩百五十二萬元,朱銘雄說兩百五十二萬元真的賠不起他的清白,唯ㄧ安慰的是做了七年的噩夢,終於醒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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