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三案 劉松藩判刑四年定讞

陳羽珊 薄征宇  / 台北市

  連任了十屆立法委員的劉松藩,這回栽在廣三集團超貸案。台中高分院今天判決定讞,廣三集團在八十七年利用人頭,向台中商銀超貸十五億元。當時劉松藩居中仲介,非法抽取傭金高達一億五千萬元,因此判處他四年徒刑,不得上訴。

  當了那麼多年立委,居然要去坐牢,人在美國的劉松藩,對判決結果,還沒有做出回應,辦公室助理嚇壞了。劉松藩目前已經遭到限制出境,如果滯留美國不回來,將立刻發布通緝。聽到劉松藩被判刑,立法院的辦公室大門深鎖;而劉松藩在台北和台中的住家,家人也都迴避,不願露面。

  由於法院已經二審定讞,劉松藩將失去不分區立委資格。親民黨強調,只能無奈的尊重司法。從前立法院長,落到現在的處境,恐怕連劉松藩自己都沒有料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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