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佩伶 楊宗穎 報導
其實這件綁架案警方如果能掌握第一時間,陳靜怡就不會被撕票,因為陳靜怡從學校停車場失蹤的那一刻起,她的男朋友就察覺有異,立刻前往警局報案,沒想到警方卻因為忙著處理交通事故,反而勸家屬說,可能是年輕人鬥嘴跑出去玩,後來家屬還是透過縣議員關切,警方才警覺是起綁架案。歹徒這時早就逃之夭夭。
案發當天,陳靜怡離開學校的時間是四點四十七分,距離和男朋友約好五點,只有十三分鐘,男友等不到人,又看見車上凌亂不堪,就覺得不對勁,立刻到附近派出所報案,沒想到,當時員警正在處理交通事故,反而要他再等等看,三個小時過去,家屬只好向縣議員求助。
這時警方才警覺是起綁架案,開始重視,第一步就是要求家屬趕緊在家中裝電話錄音,結果才裝好,歹徒就打來,第二步,警方開始調閱學校附近路口的監視器,交叉比對,過濾上千台的車輛,第三步,找到女學生的車輛然後採集上頭指紋,雖然在半個月後就鎖定對象,但嫌犯持外勞卡打電話,警方疲於奔命,守了一個月才偵破。誰都不願見到這樣的結果,但是面對家屬的質疑,警方非常低調。警方不願多談,但這樣的疏失,錯失的不只是時間,更是一條寶貴的性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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