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禿鷹案 李進誠求刑八年

股市禿鷹案 李進誠求刑八年 | 華視新聞

陳美喬 葉子杰 報導  / 台北市

  偵辦四個多月的股市禿鷹案,高檢署黑金中心宣告偵查終結,起訴五人,其中前金管會檢查局長李進誠,涉嫌圖利與洩密,被具體求刑有期徒刑八年,褫奪公權五年,而涉及內線交易的股市金主林明達,也被求刑有期徒刑兩年,併科新台幣二千萬。

  震撼股市和政壇的股票禿鷹案,高檢署查黑中心今天宣告偵結,而檢方提出的證據,包括洩密圖利證據,在林明達家搜到的這張關鍵性紙條,經過比對,的確是是李進誠親筆寫下,警告好友林明達,回補勁永的股票太過集中。

李進誠利用不知情的聯合報記者撰寫檢調搜索勁永的新聞,暗助林明達利用股價下跌回補獲利一千五百萬,檢方調出通連紀錄,發現李進誠不只一次洩密,其他包含股市作手陳俊吉,證交所上市部專員張錫寬與豐銀證券公司董事長陳永承,因為配合自白,可以緩刑三年到五年不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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