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淑嬿 葉子杰 報導 / 台北市
博達前董事長葉素菲涉嫌掏空資產超過六十三億,全案今天(12日)下午一審宣判,葉素菲被判處十四年徒刑,併科罰金一億八千萬;而同案遭起訴的二十九人,除了兩人無罪,其他人分別被判處六個月到四年有期徒刑。
去年(2004)六月份爆發博達掏空案,檢方對主嫌葉素菲求刑二十年和五億元罰金。全案十二日下午在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法官表示,葉素菲犯案後不知悔改,開庭時還推說自己有憂鬱症,刻意迴避關鍵問題;又侵吞ECB(海外可轉債)換股後的四億八千多萬元款項,罪行重大。將葉素菲依違反證交法和侵占罪嫌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併科罰金一億八千萬;而他的弟弟葉孟川也被判處三年兩個月徒刑。
而同樣被起訴的廿八人,除了兩人宣判無罪,其他包括博達高層幹部和董事,分別遭到求處六個月到四年有期徒刑。全案還能再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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