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童太成熟 性侵竟無罪

 / 台中市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一起相當有爭議案件,一名二十七歲邱姓男子性侵十一歲女童無罪,原因是女童身高一百六十公分,體重六十公斤,加上面容成熟,謊報自己年齡有十八歲,不過婦女團體卻認為,法院判決相當有爭議。

發育越來越好,就連十一歲都可以騙成十八歲嗎?台中地方法院受理一起案件,一名二十七歲男子被控性侵十一歲女童,被判無罪。不過這項判決,卻讓婦女團體認為有失偏頗。

  今年才十一歲的女童在網路上認識邱姓男子,兩人甚至發生性關係、同居在一起,邱姓男子還陪女童到職訓局找尋工作,女童也在年齡上填寫自己今年十七歲。不過,突然女童不告而別,到法院控告邱姓男子性侵。法院審理依據女童身高體重以及面容成熟和人對答相當順暢。法官依據主觀檢視女童,是否判決有誤差,起訴案件檢察官表示一定會上訴到底。(記者徐培薇、楊宗穎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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