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案變傷害罪 肉票控警方吃案

  台中縣一對蔡姓夫婦,四天前連車帶人遭人綁架,並被帶往空屋拳打腳踢,隨後歹徒還向家屬勒贖四百萬元,直到家屬找來警界友人居中協調,才在五個小時後平安獲釋,雖然被害夫婦指證出一名鄧姓男子就是綁匪,不過警方卻以傷害罪嫌將嫌犯函送,被害人上午負傷召開記者會,指控警方公然吃案。

蔡姓夫婦上午帶著帽子口罩還拄著柺杖,兩人攙扶著一起召開記者會。蔡先生為了證明警方吃案,顫抖著雙手,撩開上衣脫下褲子,背後大腿甚至臉上到處都看得到瘀傷,回想起綁架五個小時遭到歹徒凌虐的過程,一個大男人也忍不住哭了。蔡姓夫婦否認有債務糾紛,四天前卻在清水連人帶車遭人擄走,對方還要求贖款四百萬才放人,蔡太太,拿出報案單,不明白,這是一件綁架勒贖,甚至還向警方指證定姓男子設有重嫌,沒想到警方還是以傷害罪草草移送。

警方否認大事化小甚至吃案,強調全案已經移送偵查隊,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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