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告書送達盼羈押李泰安

 / 高雄市

  聲請羈押李泰安,卻遭到屏東地方法院駁回,負責偵辦的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不服裁決,星期一馬上向法院提出抗告,而抗告書也在晚間七點四十五分送達高分院,靜待法官審理。

  厚厚一大疊的抗告書,終於在晚間七點四十五分送達了高分院。由於聲請羈押李泰安失利,雄檢星期一一早就向屏東地方法院提出抗告,厚厚的一疊抗告書堆得像山一樣,裡面全都是檢察官日以繼夜蒐集的事證,而屏東地方法院也在下午三點四十五分,將眾所矚目的抗告書送出,在四個小時之後,也順利送達高分院。

  而到底會不會再次聲請羈押李泰安的關鍵在於,如果法官不認同抗告理由,飭回李泰安的原裁定就此確定,如果法官能支持抗告理由並且撤銷原裁定,最遲幾天內就會再度傳訊李泰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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