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圖利他人 李進誠一審宣判十年

 / 台北市

  轟動一時的勁永股市禿鷹案,一審宣判,涉嫌放空勁永股票的林明達等人因為已經捐出了不法獲利,獲得緩刑,但是前金檢局長李進誠卻被判刑十年,禠奪公權五年,他發表聲明表示完全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將提出上訴。

  歷經七個月審理,股市禿鷹案宣判前金檢局長李進誠涉嫌圖利他人加上洩密,被判處十年徒刑,禠奪公權五年。而股市作手林明達被判處兩年徒刑,罰金2000萬,但因為捐不法獲利,緩刑五年。而前證交所專員張錫寬,一年八個月的刑期也可以緩刑四年,至於其他同案被告除了陳俊吉之外,通通被判緩刑,只有李進誠刑期最重。他特別發表一份聲明,表示他的震驚與失望,認為是違背法律專業,還強調欲加之罪,何患無詞,整份判決書中對於認定判罪事實,根本沒證據,判決結果充滿偏見與臆測,完全不能接受。

  儘管不能接受判決成果,法院認為去年初,擔任金檢局長期間,事前就獲知勁永公司作假帳,即將被封鎖的消息,卻洩密艮林人達等人放空謀利,還否認犯行毫無悔意,加上他又是公務員身分,因此法官從重量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