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縣
家裡頭有嬰兒,父母千萬要使用安全座椅。嘉義縣張姓男子,去年六月開著貨車,載著鄰居才一歲多的小男嬰,出門一起送貨,但沒有使用幼兒安全座椅,沿路搖晃之下,造成小男嬰急性硬腦膜下出血,緊急送醫,但五個月後還是不治,法官判決男子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兩個月有期徒刑。
原本是好意用小貨車要載鄰居小孩出去兜風,但卻因為沒遵守法規,讓幼童使用安全座椅,導致一歲七個月的小男童,在車上劇烈搖晃後,造成腦出血致死,法官以過失致死罪,判處開車的張姓男子以過失致死罪,有期徒刑兩個月。
這個判決聽起來讓人覺得有點訝異,但醫師也強調提醒家長千萬不能大意,開車載小朋友,一定要使用安全座椅,別等悲劇發生後悔莫及,小孩在車上沒有使用安全座椅,確實很容易發生意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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