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公有停車場 廣告車鑽漏洞

 / 台北市

  為了維護市容,台北市已經明文規定,廣告車不得停放在路邊停車格,違者拖吊開罰。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房仲業者鑽法律漏洞,將廣告車停放在台北市政府公有停車場,佔據最靠外面一排,過往人車都看得見,一停就是好幾個月,一樣達到廣告效果。但這已經影響其他駕駛停車權益,但主管單位停管處卻表示,目前無法可管。

  車內堆滿雜物,就連擋風玻璃,還破了一個大洞,這台高度超過兩公尺的巨幅廣告車,根本無法上路,就這樣大剌剌的停在台北市政府公有停車場裡,一停就是半年多。

  台北市政府早就明文規定,廣告車不能停在路邊停車格,否則重罰一千二,業者鑽法律漏洞,這一整排廣告車,全停在停車場裡最靠近馬路的醒目位置。一個月三千塊的包月停車位,不但可以達到廣告效果,還不用擔心被罰,經濟又實惠。不過在停車一位難求的台北市,這樣的停車管理漏洞,實在有必要好好檢討檢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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