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軌案判決 毒物報告有爭議

 / 屏東縣

  南迴搞軌案一審宣判,李泰安被判無期徒刑,但究竟死者陳氏紅琛,是否因為中毒而死﹖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沒有驗出毒物反應的這份報告,並沒有被法官採納,法官反而是引用台大、成大、三總的報告認定陳氏紅琛死於被注射不明毒物,成為判決主要關鍵!

  李泰安被判無期徒刑,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協助加工殺害陳氏紅琛,李泰安的律師吳漢成對於法官最後採信的證詞出處,竟然只是個護士,相當有意見。

  台大、三總、成大三家醫院都在陳氏紅琛遺體上驗出不明毒物,但法務部內屬的法醫研究所反到沒驗出。三家醫院驗出的不明毒物到底是什麼,交代不清;而法院判刑前多次在死刑、無罪,十五年徒刑到最後無期徒刑等刑期間搖擺,似乎也說明了,這個案子缺乏直接證據,偏重從社會大眾觀感出發,拼湊出結論,整個過程是否合於程序正義,外界已經打上問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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