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補償要拍照? 受災戶大罵!

  這次水災台中縣有上千戶人家淹大水,縣政府已經決定發放補助款,只要淹水超過五十公分,就能補償一萬元;但想申請的民眾得拍照舉證。受災戶大罵政府現在才宣佈,水都退了,根本來不及拍照。

  這是兩天前沙鹿鎮街道模樣,黃沙的泥水淹到腳踝,道路變成河流,趁著雨勢轉小,今天一大早大家忙著清掃家園。來到蔡太太的房間,彈簧床全毀了,拿尺一量,大水淹了三十公分,因為不到五十公分,一毛錢補償金都拿不到。

  再看看王太太的家,泡水的棉被家俱推的像山一樣,連電視也壞了,損失超過十萬元,隔壁里長淹水的床墊也擺在門口,明明是受災戶但大水退了,如今想拍照存證卻已經來不及。

  想領到補償金,政府規定室內要淹水超過五十公分,民眾得拍照舉證向公所申請,而一戶的補助上限是一萬元;因為太晚宣佈,受災戶很生氣,縣府緊急多了通融辦法。

  像是家中水漬先別急著擦乾,都可以多拍幾張照片,或者監視器畫面都可以,記得六月底前申請,一萬元補助金不無小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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