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暴被迫殺夫 中國配偶判刑1年半

 / 台北市

  擁有碩士學歷的中國籍女子趙岩冰,他因為不堪長期家暴,去年春節親手殺死自己的先生。今天台北地方法院宣判,三年刑期,減刑為一年六個月。去年大年初四,台北市臥龍街七十五歲的老榮民被小他二十三歲國籍妻子趙岩冰,先用榔頭敲昏,再拿菜刀割喉,身中十多刀,氣絕身亡。趙岩冰行兇後向警方自首,供稱不滿長期家暴受虐,才會憤而行兇。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高小帆:當時趙女士的身體非常不適,有血尿的現象,同時也四天沒有進食,當她在床上掙扎的時候,要求她的丈夫能夠陪同她去醫院治療,但她的丈夫不但不允許,同時還對她嚴厲的斥責,跟她說如果妳在提錢的事的話,我就把妳的頭剁下來!

  成為台灣史上,首件殺夫,構成正當防衛的案例。因為法官連續引用四項減刑規定,包括正當防衛、犯罪情節可憫者、自首,還有今年通過的減刑條例,將趙岩冰三年有期刑期,減刑為一年六個月。

  賴芳玉律師:已經家暴法了八年,如果說還是沒有辦法去突破,仍然是以比較男性又傳統思考,來看待這個正當防衛的模式的話,我會覺得是比較可惜的一件事!根據瞭解,趙岩冰收押至今,因為子宮頸癌,已有智能退化的現象,聲援團體考慮繼續上訴,希望讓她無罪釋放,返回家鄉。(記者許恆慈 邱福財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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