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8.5年罰3億 黃宗宏人間蒸發

尤淑嬿 李中恩 報導  / 台北市

  纏訟近十年的中興銀弊案終於判決確定,不過被告卻一一落跑。不久前王玉雲才潛逃中國,如今前台鳳總經理黃宗宏也落跑了。當初他被判刑八年半,罰款三億,但黃宗宏趁空窗期不斷變更戶籍地,就算現在檢方開出十張拘票,黃宗宏早已經人間蒸發。

  跳出來指控國民黨的政治獻金弊案。當年黃宗宏因為幫著伍澤元付出不少土地增值稅,之後雙方撕破臉,決定爆料。不過,黃宗宏自己也官司纏身,涉嫌炒作台鳳公司股票,又和當時中興銀董事長王玉雲聯手超貸掏空七十多億;案件從八十七年開始審理,到九十六年才判決定讞。

  黃宗宏話是這麼說,不過心裡可沒這麼想。因為現在被判刑八年半,褫奪公權四年的黃宗宏現在已經消失無蹤。人是怎麼跑的?原來四月二十六號判決定讞後,黃宗宏又再提上訴,這時候戶籍地原本在台北縣,但不久後遷去台中;還常常變更住所,甚至連台北市也有他的行蹤。但這個月八日,最高法院確定違法上訴駁回,北檢發出十張拘票趕緊抓人,卻已經找不到人。

  由於拘票期限到這個月23日,再不到案就要發佈通緝。不過在院上訴公文往來的五個月空窗期,黃宗宏會不會早已跟著王玉雲的腳步,潛逃出境,檢警也沒有把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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