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自肥 張俊宏重判11年

尤淑嬿 蕭鈺燁 報導  / 台北市

  海基會副董張俊宏被指控在擔任全民電通董事長期間,涉嫌挪用公款自肥,獲利一億五千萬。今天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張俊宏被判處十一年重刑,而他當時的同居女友林慧珍則被判十一年三個月。

  風光一時的全民電通公司,只剩下空蕩蕩的辦公室,處理後續的債務問題,當年搶手的股票早就停止交易。而當時擔任董事長的張俊宏及同居女友林慧珍,都因為涉嫌掏空公司資產,被判處重刑。

  判決內容指出,全民電通為了籌備電視台,向股東集資三十億,最後只有拿出十億來成立民視,剩下二十億都被擔任董事長的張俊宏和女友林慧珍拿去轉投資,結果虧空了八成,但他們倆人卻獲利一億五千多萬。自肥的手法的其中一個手法,就是將轉投資金額拿去買辦公大樓,實際成交五千五百萬,卻把報帳金額多報五倍,納入自己的口袋。不過之後張俊宏和林慧珍扯破臉,林慧珍還被趕出同居住處,現在兩人同被判刑,還是互稱遭到對方陷害。

 

  誰才是主謀,沒人承認,案件還可以再上訴,雙方還有得爭,但廣大股東受損的權益,卻已經不知道要找誰去追討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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