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
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宣判馬英九無罪。主要理由是馬英九沒有圖利自己的意圖,沒有實質犯意,而且特別費本來就能彈性運用。最重要的是,法院認定檢察官侯寬仁,筆錄不實斷章取義。
聽到馬九獲判無罪,引起場外支持民眾一陣歡呼,而同時台北地方法院,也說明無罪判決的理由,台北地方法院發言人劉壽嵩:「特別費從民國六十二年至今是採實質補貼說,馬英九先生他沒有意圖不法所有的問題,也沒有施用詐術,使會計或審計人員陷於錯誤。」
也就是說法院認為,特別費從歷史沿革看來,已經變成行政慣例,所以認定特別費是實質補貼的性質,因此馬英九沒有法為自己所有的意圖,也沒有施用詐術領用特別費,馬英九律師當庭聆聽宣判,感到很欣慰,馬英九律師宋耀明:「檢方對於偵辦這樣的案件,是不是應該有統一的見解,馬英九先生他本來就清白,我認為這就是這個事件的本質嘛。」
還有值得注意的是,關於証人吳麗洳筆錄不實的爭議,法院勘驗後,認為檢察官侯寬仁問答內容的確跟事實不符,明顯有斷章取義。
雖然前市府秘書文,涉及登載不實還有偽造文書,被判兩年四個月,可減到一年兩個月,但是馬英九無罪,對檢方是一大挫敗,除了十天內就要提上訴,檢方仍堅持,筆錄沒有不實,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證人筆錄是完全符合受詢問者當時的真意。」
備受矚目的馬英九特別費案,已經宣判,接下來除了引發的政治效應,特別費該怎麼統一見解,建立標準也是往後面臨的問題。(陳美喬 葉子杰 楊舜欽 翁乾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