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關說案 林忠正重判16年

 / 台北市

  前金管會委員林忠正,因為涉嫌為金控業者護航關說,今天一審被依貪污罪,重判16年,褫奪公權8年。

  認為是自己的行事作風,比較海派,才會官司纏身,被收押半年的林忠正,今年四月,以五百萬元交保後,走出法院,原本被檢方求刑16年重刑的他,一審法官,一樣判處16年。

  法院認為,林忠正涉嫌幫開發金等金控公司,關說護航,台北縣汐止這棟豪華小木屋,就是林忠正收賄的證據,從中研院,一路當教授,特助,立委,到金管會委員的職務,捲入貪污。

  目前金管會包括前主委龔照勝,因為在台糖董事長任內,圖利廠商,被求刑七年,至於前檢查局長李進誠,也因為股市禿鷹案,一審遭判刑10年,如今林忠正一審被重判16年,影響的不只是個人前途,更重挫了金管會的誠信。(陳美喬 彭志華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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