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免繼承債務 三讀通過

 / 台中市

  對於部份家庭,這個消息真的可以鬆口氣了!立法院上午三讀通過民法繼承條文,特別針對未來未成年限定繼承,也就是避免父債子還,採取了完全保護主義,不過,僅只限於未成年子女。

  已經年紀四十歲的林小姐,流下了眼淚,因為背負了父親兩億債務,一家人過著的日子幾乎是沒有明天,腦麻的弟弟坐在旁邊,雖然立法通過了未成年子女不必繼承先人遺留下來的債務,但對他們已經成年來說,並不受保護。

  幾家歡樂幾家愁,蔡媽媽感謝又感謝,就連抱在懷裡的孫子都可以不必繼承五千萬債務,過去的痛苦回憶,可以消除。

  還有領養了男嬰的劉先生,一疊的法院通書,對他而言,立法三讀通過,是讓他的好心不會白費。

  不過雖然利多,但律師表示,對於有父母親遺留債務的家庭,還是得作兩項自保之道,也就是三個月內放棄繼承權,還有就是要向法院申請所得遺產為限的清償責任,未成年不必繼承,成年子女夫妻不受保障,這項法令仍有討論的空間。(記者徐培薇、林志輝 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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