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案纏訟13年 老師輕判6個月

 / 彰化縣

  一樁老師打學生的疑似虐童官司,纏訟了整整十三年。十三年前,一名彰化的重度智障男學生,疑似被小學老師甩耳光、用指甲戳眼皮,導致雙眼失明,最高法院做出最後判決,女老師依傷害罪處六個月徒刑,家屬認為判刑太輕,無法接受。

  當年疑似遭到老師虐待的兒童,林煜傑,如今已經是二十六歲的青年了,雙眼看不見,加上患有重度智能障礙,走到哪都需要人照顧,他的爸爸拿出厚厚一疊文書,是十三年打官司的紀錄,沒想到等了這麼久,女老師被判六個月有期徒刑,家屬氣憤難平。

  指控女老師用指甲戳眼皮,讓當時才國小六年級的林煜傑雙眼失明,家屬一氣告上法院,沒想官司一打,纏訟十三年,林煜傑笑容少了,父母更花了百萬元打官司,至於被指控的女老師,仍然在學校教書,同樣情緒激動。

  法院最後認定,體罰跟林煜傑雙眼失明沒有直接關係,判處女老師六個月徒刑,一樁疑似虐童案,深陷法院十三年,雙方都不覺得喚回該有的正義,卻飽受十三年的精神折磨。(記者謝忠義、詹季燁、林志輝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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