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慈狀告父親 高院駁回上訴

 / 台北市

  十年前喧騰一時的小慈狀告親生父親的案件,在纏訟十年後,最高法院今天駁回少女的上訴案,維持高院更一審宣判,也就是必須支付四百五十六萬撫養費用。

  小慈的父親是國內知名服飾品牌的董事長,因為婚外情生下小慈,不過小慈認為父親沒有負起扶養的責任,因此當時年僅十二歲的小慈親自寫狀紙控告父親,爭取一千五百萬的撫養金,今天最高法院裁定小慈的父親,應該給付小慈總額為四百五十六多萬元的費用,全案判決定讞。(綜合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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