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假罰單衝業績 惡警重判5年

 / 台北市

  惡劣警察懶得出勤,竟然偽造民眾簽名,私自開立假罰單領取業績獎金,半年下來超過三十位民眾受害。法官一審判決惡劣員警五年有期徒刑。

  看著電視新聞,報導的都是警察抓小偷,陳先生說,他真的想不到,有一天竟然變成他來抓警察,原因就是因為一張從來沒看過的罰單。拿出法院傳票,陳先生因為拒繳警方偽造的假罰單,因此吃上偽證官司,半年內天天跑法院,搞得連工作都沒得找。

  儘管辛苦,不過,法官調閱林姓員警的開單紀錄,發現竟然連已經報廢的車輛他也照開不誤,因此發覺林姓員警根本就是因為懶得出門就偽造罰單,判決他五年有期徒刑。

  警方強調,要等三審定讞才能將他免職,在這之前員警繼續上班。不過,身為人民保母,卻知法犯法,偽造罰單要人民買單,這樣的員警怎麼叫民眾信服。(記者林承志、黃翊真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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