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新北市
趕著上下火車一定要小心,一名男子一年前搭台鐵電聯車,下車時慢了一點,結果車門關上了,他的左手臂被車夾住整個人被拖行了好幾公尺,摔落月台,左手臂殘廢扭曲變形,檢方認定當時執勤的樹林火車站副站長業務過失,以重傷害罪將他起訴。
左手臂從手腕到肩膀上有好長一條傷口,手臂根本已經嚴重扭曲變形,腫脹到像是充了氣,和右手臂一比之下,左手整整粗了2倍,一年多前家住在樹林的詹昭炳,搭乘台鐵電聯車從花蓮返家,因為下車時遲了一步,手被車門夾住拖行、痛得他大叫,但絲毫沒人理會,副站長還指示列車開走,之後他整個人就跌落月台,手臂受到重傷,成了粗臂人。
雖然現在的左手看起來和一年多前相比已經不再腫脹,但還是得靠固定器連接、再慢慢復健,他向台鐵求償,希望可以合理賠償或安排他到台鐵任職作為補償,台鐵強調願意賠償醫藥費8萬元,但詹先生認為不足以賠償他這段時間身體和精神上的損失,即使檢方已經將副站長依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但詹先生氣不過,決定要再上訴,替自己變形的左手臂討公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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