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18 11:58

監看MSN解雇員工 人力銀行挨告

劉世怡 詹維耕 報導  / 台北市

  雇主可不可以監看員工的MSN?提醒您,傳輸資料時,可得特別小心,一家知名的人力銀行公司,最近就傳出一起勞資糾紛,一位被解雇的員工,向法院控告公司非法監看員工MSN內容,涉嫌非法解雇勞工。

  台北縣一名賴小姐,就像這樣,在公司用MSN聊天,傳輸資料,卻遭到解雇,因為,公司認定她,把重要的商業機密,洩漏出去,雇主可以輕易監看員工的MSN內容嗎?法界認為,明顯侵犯個人隱私,幾乎構成妨害祕密罪嫌,但是,公司強調,擔任企劃工作,任職一年半的賴小姐,在她一報到時,就有簽署聘僱契約書,有保密義務,不可以,以口頭或網路,散佈或洩漏給第三人,而且,當初是因為,資訊室通報,賴小姐的傳輸資料高達2.87MK,出現異常,才會調閱監看賴小姐的MSN紀錄,發現,有內賊,最後要她走路。

  現在這起勞資糾紛,雙方沒有和解空間,究竟,有沒有非法解雇勞工,也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但這起個案,已經讓許多當員工的人,在MSN傳輸資料時特別小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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