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23 06:00
綜合報導
13年前涉及以竹竿性侵女童的嫌犯,因為證據不足,無罪判定,在深夜當事人現身說出當年遭到警方灌水以及電擊下體的虐待,才會不得已簽下筆錄,到底當時警方是否涉及刑求強行逼供,警方應該出面說清楚講明白,因為畢竟這位先生13年來都無法工作,擔負著性侵犯的罪名。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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