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中市
監委高鳳仙調查「竹竿性侵女童案」報告出爐,調查報告指檢警均有重大違失,監察院指出,當時承辦此案的台中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劉家芳坦承,辦案時從未到過現場勘驗,理由是「天氣冷且刑警表示已扣案」,劉家芳今天則是駁斥監委調查。
十四年前,五歲的林小妹妹就是在這片竹林慘遭歹徒狠心凌虐,被人發現時,腸子穿孔破裂,即時送到醫院,雖然挽回一命,三天後,警方抓到兇嫌坦承犯案,只是沒想到,案子到了法院卻大逆轉,官司纏訟十三年,最高法院判謝姓嫌犯無罪,令人鼻酸的是林小妹妹也不幸過世,兇手到底是誰,至今還逍遙法外,檢警抓錯人,有沒有疏失?監委現在給了答案。
監委高鳳仙的調查報告,讓我們重回現場,警方在竹林拉起的封鎖線,其實是在抵達現場後三小時才拉起,錯失第一時間採證,造成空窗,有嚴重疏失,而謝姓嫌犯坦承犯案,其實是被刑求逼供來的,另外當時現場只有警方蒐證,沒有看到檢察官,監委調查承辦的檢察官劉家芳沒去現場勘驗,理由是天氣冷而且刑警表示已經扣案。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劉家芳:如果是這樣(天冷沒勘驗),我會告監察委員偽造文書。〕
劉家芳駁斥監委調查,檢方疏失,而劉家芳現在已是高升雲林地檢署檢察長,監委調查竹竿性侵案是重大刑案,檢警有明顯疏失,誇張的是當初承辦的員警或是檢察官都已高升,高鳳仙不服的說,雖然這個案子已經過了公懲會十年追溯期,但還是會提糾正,讓公務員不敢懈怠,至少稍微撫慰林小妹妹在天之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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