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08 18:58

侵占機密外交費案 陳水扁無罪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扁家弊案延伸出來的外交機密案,陳水扁被控任總統時,趁著外交出訪侵占出訪費用,總共出訪11次,貪污33萬美金,案件經過法官審理,今天台北地院做出無罪判決,理由是檢方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陳水扁有侵占公款,而這也是陳水扁涉入的眾多弊案中,唯一全身而退的官司,接下來扁家四大案,11號也要二審宣判,陳水扁有了外交案無罪加持,他是信心十足。

  曾經在出庭時,連續比了三次加油手勢,看的出來,前總統陳水扁,對自己的官司愈來愈有信心,而現在,他被指控當總統時,趁著出訪外交,侵吞每次的出訪費用,總共33萬美金,官司一審宣判,沒有罪,法官的理由是,檢方根本沒有證據,口說無憑,第一時間,律師得知判決,也說,早就有勝算。

(陳水扁委任律師 石宜琳:我們是很有信心,我們發現檢方起訴書裡,事實上都沒有證據 都是用推定的方式,我們的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事實必須要按照證據來證明,不能用推定的。)

  雖然檢方還在考慮要不要上訴,不過看看陳水扁身上,還背負著四大弊案,一審時,被重判無期徒刑,衍生出來的機密外交案,可說是唯一全身而退的官司,雖然四大弊案,二審11號也要宣判,但,有了外交案無罪的加持,陳水扁對四大弊案,應該是充滿信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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