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1 18:58

3男"偷情"日記!? 妻判賠夫30萬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根據外遇調查,台灣每天平均有177對,因為外遇而離婚,只是外遇劈腿付出的代價有多大呢?新北市有一名沈姓女子,和先生結婚之後連續劈腿,還寫下性愛日記,被先生發現之後告上法院,法院認定她違反了婚姻忠誠義務,判決這名沈姓女子,必須要賠先生30萬元。

  媽媽帶著小朋友在遊樂園玩碰碰車,中午肚子餓了,全家人在就在遊樂園裡,吃大餐,吃完午餐,一家人又去打保齡球,拍攝的爸爸沒入鏡,但看到太太小孩開心的樣子,爸爸,很幸福,但他萬萬沒想到,這一切,居然只是個假象,因為這時的太太,有外遇,還和外遇對象麥克,跑去峇里島玩。

  兩人拍下一張張親密的照片,當時先生還以為,妻子是去員工旅遊,但看到太太和別的男人,這麼靠近,當然吃醋,追查之下居然發現,太太竟然還連續劈腿,和三名男子偷情,先生才知道,幸福家庭美夢,整個碎了。

  不敢再查,因為先生發現太太的筆記本,裡頭寫滿偷情過程,上頭縮寫M就是麥克,寫著他親了我,還問我要不要做愛做的事,更寫我們決定要去汽車旅館,一進房就張開雙手擁我入懷,這,不就是外遇日記嗎,我們試著詢問太太,太太不願出面說明,只有哥哥跳出來替妹妹澄清,說外遇日記,不是妹妹寫的。

  雙方各說各話,先生被戴了三頂綠帽子,氣的告上法院,有日記,有照片,法官認為太太沒有忠誠,要賠先生30萬精神賠償,只是官司贏了,但幸福家庭,卻也這樣破碎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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