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中市
這家阿拉夜店,因為有火舞猛男秀,小有名氣。但表演時,表演者把螢火棒丟向空中,燒到了易燃的泡棉,釀成火災,而且當時三十坪的空間,擠進了七十幾人,卻只有一個狹窄的逃生口,才釀成慘劇。但大家還要問,明明這裡五年21次消防安檢都過關,為什麼,還會這麼慘。
來喔,女客人一把被猛男拉上台,穿著紅色緊身內褲的猛男,帶著女客人的手拿著酒瓶火把,往他身上這麼一點迸出火花。往天花板這麼一噴,這團火,狠狠燒掉九條人命,被說是殺人兇手的螢火棒。
我們親自走一趟玩具店,一百元就有。一點火,點燃的不是夜店氣氛,是整片天花板通通起火,民眾拍下那一刻。塞著泡棉的天花板,一碰到火,立刻燒成一朵又一朵的火雲。火苗批哩啪拉一往下掉,又碰上阿拉夜店裡頭,裝潢通通都是木頭,擺的是木椅木桌,大火毫不客氣的燒了起來。
客人想救火,竟然拿起酒幫忙潑灑,越幫越忙,火越燒越大,整個夜店裡飆到燃點。這時,大家拔腿要跑快一點,跑前面的門一打開,氧氣一竄進去,立刻引爆閃燃,完了全部燒光光。
消防人員衝進去,來不及了!最靠近大門的兩邊走道,躺下了來不及逃出來的人,另一邊走道上躺著兩名罹難者,來不及走到逃生梯,最後在逃生梯找到另一位卡住的罹難者,總共九個人罹難。
到底是誰讓他們,跟這道燒的焦黑的大門只差一步,卻跟這個世界永遠再見,先走了一步。送安檢,竟然送到魂斷夜店!?送安檢,竟然會整間夜店只有一個逃生口也能過!只留下逃出來的人不停的發抖,看著前一夜的歡笑,變成老天爺的玩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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