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1 18:58

A試用品回家"試用" 婦被逮強辯!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一名婦人,在一家藥妝百貨店拿了試用品,其中包括護膚乳液還有眼霜,沒有結帳就直接走出去,走到店門口立刻被店員抓包,報警處理,她卻跟警方表示,她以為這些商品都是「試用品」,這才直接帶走,不過店家說,就算是試用品,也只能在店裡面試用,不可以讓人整罐帶回家慢慢擦。

  長髮披肩穿著淺色外套,這名50歲的婦人,才剛剛走出藥妝店,門口的感應器就立刻亮起紅燈,站在收銀台的店員,一看見急急忙忙就追了出去,穿制服的女店員,把婦人拉回來,開始檢查,要看看她到底有沒有偷東西,拿起了一個包包,走過感應器沒有響。再換一個,這一次感應器馬上響了起來,果然就在裡面找到了被偷走的東西。

  立刻報警,警察趕到現場,婦人卻開始喊冤,說自己沒有偷東西,她放進包包裡的是試用品,經過搜身果然找出試用品,回到案發地。當時就在店裡的這個角落,每一樣商品前面,都擺著一小罐試用品,婦人因為貪小便宜,以為試用的就不用錢,想帶回家慢慢用。不過這試用品,是給客人在現場試用,可不能讓人一整罐帶回家,這名婦人就因為這幾罐試用品,貪便宜變成小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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